本人拥有一张
信用卡,2007年6月28日就注销了卡,至今还产生欠款,成为呆账状态。致使我无法贷款。多次联系招行
信用卡中心,却告之是因为销卡后还有欠款(真是笑话,既然已注销账户,也就是说明我不再是该行持卡用户,招行为何还能再我注销账户上还能继续扣款?)交招行邮寄交易明细,招行问你你想寄快件还是平信?当然我想要快件,招行就说快件要收费,我问怎么收费?招行回答的是:从你
信用卡里扣!我的天啦!销户这麽多年了,还能从账户里扣钱!急忙说,我要平信!不能已现在的规定规定以前的账户!(规定注销45天后没有新增欠款)你如果想办招行
信用卡,小心中招!办其他银行的
信用卡,你们也别办招行!